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滴滴出行APP下架,不冤

作者:创业网 来源:互联网 时间:2021-07-07
2021年6月30日晚,滴滴出行在纽交所上市,募集资金超过40亿元;7月2日,国家网信办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、《网络安全审查办法》对滴滴出行进行安全审查,审查期间“滴滴出行”停止新用户注册;7月4日,国家网信办再发通报,认定滴滴出行App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,通知应用商店下架该App。
  2021年6月30日晚,滴滴出行在纽交所上市,募集资金超过40亿元;7月2日,国家网信办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、《网络安全审查办法》对滴滴出行进行安全审查,审查期间“滴滴出行”停止新用户注册;7月4日,国家网信办再发通报,认定滴滴出行App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,通知应用商店下架该App。
  
  滴滴出行的上市就很不正常。对很多公司来说,成功上市,是公司发展的重大转折点,是公司上下普天同庆的大事儿。与其他公司不同,滴滴上市时没有敲钟鸣锣的热闹仪式,甚至内部员工都不确定上市信息。滴滴递交招股书后,对内发了一封CEO程维和总裁柳青的联名信,内部员工才确定公司上市的消息。
  
  从上市到下架,仅间隔4天时间。我们不禁要问,滴滴到底怎么了?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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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据国家网信办的最新通报,滴滴出行的主要问题是“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”,处罚的依据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。“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”的主要依据是2019年12月出台的《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》、2021年3月出台的《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》。
  
  国家网信办依何条款、滴滴出行怎么违规的我们不得而知。但仔细对照《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》、《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》以及滴滴出行APP载明的《个人信息保护与隐私政策》,也可以发现一些端倪。
  
  比如,《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》第三条第八款,“未向用户提供撤回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的途径、方式”即可以认定为“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”。滴滴出行APP中,关于行程录音保护的授权,无法取消。
  
  比如,《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》第五条第二款,网络约车类APP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;乘车人出发地、到达地、位置信息、行踪轨迹;支付时间、支付金额、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(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)。滴滴出行APP载明的《个人信息保护与隐私政策》中,使用顺风车需提供姓名、身份证、或其他身份证明、面部识别特征等,否则无法使用服务。
  
  再比如,滴滴出行APP会获取手机设备的信息,尽管明确用户有关闭权限,但笔者并未找到关闭的入口,“如无法找到相应功能,可询问设备及系统的提供方获得帮助”,也就是说,想关闭该功能,需要找手机生产商或者谷歌、苹果公司,并且所有信息均不是必要个人信息。
  
  尽管滴滴出行一再强调收集信息是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、更安全的环境,但改变不了其“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”的事实。
  
  事实上,滴滴出行的数据安全问题不止于此。由于算法需要,滴滴不仅拥有用户的信息,还拥有海量的道路交通信息,比如测绘数据、车流人流数据、汽车充电网的运行数据等等。这些数据如果用于提高滴滴出行的服务水平,确实能够大大提高乘客的服务感知,为乘客规划效益最大化的出行方案;但如果泄露到国外,被敌对势力利用,也能够绘制一幅完整的、精确的中国城市地图,威胁到国家安全。
  
  我们并不知道滴滴出行是否存在数据泄露的事实,但有人举报滴滴出行把数据打包给美国、滴滴出面辟谣、在建党100周年纪念日前夜在纽交所迅速上市、网信办收到举报并要求滴滴出行下架是客观事实。
  
  刚刚成功上市就面临国家有关部门的强力监管,要求核心产品下架,这在国内外并不多见,这也将给滴滴出行带来巨大的损失。也许,“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”的APP不止滴滴出行一家,但被国家网信办明文要求下架的却不多。
  
  那么,滴滴出行到底冤不冤?我认为,不冤。
  
  在关系到国家安全的事情上,滴滴出行有嫌疑。当前,中美正在进行史无前例的竞争博弈,这种博弈涉及到科技、金融、军事等多个领域,这也是“百年未有大变局”的一大特征。在全民卯着劲和美国一较高下关键时刻,建党百年大庆前夕跑到美国上市,并被人举报“把数据打包交给美国”,实在于理不合、于情不通。无论最终事实如何,但嫌疑是存在的,至少说明,滴滴出行存在数据安全漏洞。
  
  滴滴出行没有履行合规经营的基本义务。十八大以来,习总书记多次强调,要增强忧患意识,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。化解重大风险,对企业来说,最基本的就是合规经营,企业的经营活动、员工的日常行为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。滴滴出行APP的最新版本《个人信息保护与隐私政策》,仍然和相关法律、法规的精神不完全一致。在国家越来越重视国民经济信息安全的背景下,要求滴滴出行APP下架,也在情理之中。在合规经营方面存在侥幸心理,迟早要付出代价。
  
  滴滴对客户的重视程度还不够。从免费到收割,更多地体现的是资本的意图,而不是客户的价值。滴滴出行丰富了老百姓的出行方式,但由于对驾驶员监管不到位,屡屡出现安全事故。尽管滴滴出行拥有庞大的客户群体,但盈利仍然艰难。滴滴出行在国内两次上市搁浅,也说明其内部管理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。在行业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,投资方急于通过上市获利退出,于是,纽交所成为重要选择。由于盈利困难,在投资方获利退出后,滴滴出行很可能面临共享单车的窘境。羊毛终究出不了猪身上;猪,只是负责薅羊毛的一个工具而已。
  
  最后,让我们感谢滴滴出行吧。它不但为出行市场提供了一种出行选择,同时,也激励各市场主体重视国家安全、重视合规经营、重视自己的客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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